欢迎光临徐州立信税务师事务所
130 835 31608
English | 简体中文
当前位置: 主页 > 在线税务顾问 > 企业发生的借款利息支出如何扣除?

企业发生的借款利息支出如何扣除?

时间:2016-03-24 19:54  来源:未知   点击:

答:根据《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、 基本医疗保险费、失业保险费、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》(财税〔2006〕10号)规定,企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或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、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,免征个人所得税;个人按照国家或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、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,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。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超过规定的比例和标准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、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,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、薪金收入,计征个人所得税。因此,企业为个人缴纳的企业年金、补充养老保险或其他商业保险,都应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、薪金所得收入,计征个人所得税。

0516-85708695

服务时间:9:00 - 18:00

地址:徐州市泉山区建国西路88号财富广场B座8F